根据《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妇通字〔2022〕4号)文件要求,按照推荐名额、寻找(评选)条件以及有关程序,经严格审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8日。
拟推荐
为全国五好家庭
拟推荐
五莲县刘贤仁、王花学家庭
为全国最美家庭
拟推荐
日照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拟推荐
莒县党组书记、主席刘长军
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日照市妇联家庭儿童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3-2958350
通讯地址:日照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东区1号楼621房间
日照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3月4日